行政審批改革,粵“先行先試”

2012-12-25 10:54:27    來源:蘭瑞環(huán)球


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12月24日審議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(guī)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草案,明確廣東省將暫停職業(yè)健康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等20項行政審批。外界分析指出,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質,是政府權力的調整、轉移和下放。議案若獲通過,意味著廣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再獲保駕護航。近年來,中國一直在進行行政審批改革,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調整2,497項行政審批,占原有總數(shù)的69.3%。但外界普遍認為,這項改革仍沒有到位,"公章過多"等現(xiàn)象仍備受詬病。廣東省"十二五"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方案提出,到2015年,該省各級行政審批事項壓減40%以上,辦結時限總體縮短50%左右,力爭成為全國行政審批項目最少、行政效率最高、行政成本最低、行政過程最透明的先行區(qū)。監(jiān)察部部長馬馼在受國務院委托進行議案說明時說,在一個省先行試點,暫時停止實施和調整法律規(guī)定的有關行政審批,經過一段時間實踐檢驗,條件成熟時,再通過修改有關法律全面推行;反之,可以恢復執(zhí)行有關法律規(guī)定,"這樣有利于有效降低改革的風險和難度"。據(jù)了解,此次提請全國人大的議案這次國務院提交的決定草案,共有20項行政審批申請暫停,5項行政審批申請調整,涉及法律19部。申請暫停的審批中,有15項將交由具備條件的行業(yè)協(xié)會自律管理,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乙級資格認定、職業(yè)病診斷機構資質認定等。申請調整的5項,主要是將審批機關的級別下放,如自動許可進口、一定數(shù)額以下的延期繳納稅款審批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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