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交所明確部分產(chǎn)品實行T+0,包括債券ETF黃金ETF等

2013-10-21 13:29:23    來源:蘭瑞環(huán)球

市場呼吁多時的A股恢復"T+0"(當日回轉交易,就是當日能夠不受限制地買賣)終于出現(xiàn)重大進展。經(jīng)中國證監(jiān)會批準,上海證券交易所對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(guī)則》進行了修訂,本次修訂主要針對大宗交易機制創(chuàng)新、債券分期償還相關安排、債券單筆申報上限、債券ETF等品種的"T+0"等事項進行了補充和調(diào)整,并于10月18日正式發(fā)布。在這些修訂的交易規(guī)則中,最受市場關注的,就是明確部分產(chǎn)品實行"T+0"交易。按照修訂后的交易規(guī)則,債券ETF、交易型貨幣基金、黃金ETF等產(chǎn)品明確實行"T+0"。不過,此前市場流傳的藍籌"T+0"、滬深300ETF"T+0"并沒有出現(xiàn)在這次修訂范圍之內(nèi),表明監(jiān)管層對全面恢復"T+0"交易還是十分謹慎。

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,債券交易一直都是"T+0",債券ETF和交易型貨幣基金主要以債券為投資標的,在交易屬性方面與債券非常相似,宜采用"T+0"的交易機制;黃金期貨和現(xiàn)貨交易也是實行"T+0"交易,因此,黃金ETF也有必要作出相同的交易安排。本次修訂明確債券ETF、交易型貨幣基金以及黃金ETF實行當日回轉交易,投資者當日買入的基金份額,當日可以賣出。

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,A股曾經(jīng)實行過"T+0"交易,但由于當時股市投機過度,"T+0"交易被認為助長了市場炒作。1995年初,為維護市場秩序,抑制投機,A股"T+0"交易制度被取消。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規(guī)定"當日買入的股票,不得當日賣出",禁止了股票"T+0"交易。2005年證券法修訂,取消了有關"當日買入的股票,不得當日賣出"的規(guī)定,A股推行"T+0"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礙。

隨著股指期貨的上市,機構投資者一方面可以利用股指期貨市場"T+0"交易規(guī)則及時進行糾錯,另一方面又可以在期貨市場利用"T+0"交易,影響現(xiàn)貨市場的走勢。而廣大散戶只能在現(xiàn)貨市場上進行"T+1"交易,沒有及時糾錯的機會。這種制度上的不平等,使得廣大散戶的利益更容易受損。如果說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的推出并沒有讓A股做空機制全面形成,其原因無非是缺乏足夠的融券標的,但是,轉融通業(yè)務的推出,卻等于讓機構有了變相"T+0"的機會。包括保險、基金甚至社保基金等都可能將手上天量股票借出,給做空力量加碼,A股市場由此而將全面進入做空時代。而"T+1"的散戶在喪失了及時止損權利的條件下,也就只能越來越被動挨打。因此,近兩年來,市場關于恢復"T+0"交易的呼聲日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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