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版《旅行社條例》征求意見,零團費強制購物將被嚴禁

2016-08-05 12:07:29    

 

國家旅游局日前對《旅行社條例》和《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》兩部行政法規(guī)合并修訂為《旅行社條例(修訂草案送審稿)》,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據悉,新條例加大了旅游者權益保護力度,同時要求旅行社經營管理更加規(guī)范。“零團費”“強制購物”等被嚴令禁止。

為解決“零團費”“不合理低價”的問題,新條例明確了旅行社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回傭或回扣。

對游客反映較強烈的問題如“強制購物”,新條例規(guī)定,旅行社可以指定購物場所和另行付費項目,但要與旅游者協(xié)商一致,取得簽字同意。但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不同意參加而拒絕簽訂合同或提高費用。另外旅游者在活動中有拒絕權和反悔權,對于不參加相關活動的旅游者,旅行社要合理安排其行程。

新條例還明確: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,就其所購物品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費用,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、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。據介紹,此次征求意見的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8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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